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0 17:52:10

  

根据沧州市纪检委、财政局、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市财库【2013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到2014年三月底,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取消现金方式。

请各部门领导、老师和同志们互相转告,部门负责人和报账人员严格把关,没有办理公务卡的老师从速办理,财务处将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

财务处

 2014-3-10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