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综合收入个税政策解读
2019年施行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政策,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政策中涉及六项附加扣除,劳务所得及个人在任职单位既有工资、薪金又有劳务情况的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一、六项附加扣除:
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涉及1,子女教育;2,住房租金;3,住房贷款利息;4,赡养老人;5,继续教育;6,大病医疗。简称六项附加扣除。
其中,1,子女教育。有子女满3岁后正在接受教育未毕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住房租金。纳税人所在地每月扣除800-1500不等。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持,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每月抵扣额2000元。5,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6,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收入额-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
收入额*(1-20%)*20%
三、个人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既有工资薪金所得,又有劳务报酬所得的按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以一年的总收入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